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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須有與想當然


「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。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。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,這是羅馬法的精神;文明與野蠻的分際,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。我覺得這是常識,你卻覺得這是個問題,好奇怪!」

莫須有與想當然( 陳之藩 )



記得在小學的時候,每星期有作文課。國文老師除了在作文卷上有批語外,還把全班的作文排好了名次,當堂唱名發還。如名次排在後面,顯得非常難堪,所以大家對作文全很努力。我本來就喜歡作文,再加上努力,所以作文發還時,常是名字在前幾名之中。

一次作文題目是北風,還是春風,我已記不清了,作完了自己很得意。當時覺得下星期發還時,我一定是在前幾名之中。沒有想到,不僅是前幾名沒有我,甚至中間也沒有,而是排在最後一個。我根本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了。

下了課,去問國文老師,老師說:「這不像你這個小學生作的,一定是抄自什麼雜誌上的。」我驚訝得不得了,我說:「確實是我作的。」老師說:「你不可能作這麼好,你是抄的,你如果說你不是抄的,拿出證明來!」我反抗也無從反抗起,委屈的哭了一場。小孩時的多少事情,現在幾乎都忘了,唯獨這次所受的委屈,總是記得清清楚楚。

事情竟然無獨有偶,我在大學三年級時,又出現一次類似的事。那是考交流電路的課,有一道最低還是最高功率的問題,教授所講過的是用微分求最大或最小的方法。我在考試時,竟異想天開在不到一小時中發明一個用幾何作圓,利用切線的關係,很容易找出答案來。

那一次考試,我又是很得意,卻沒有想到這一題竟然得了零分,老師說我不會微分。而這個幾何方法呢?一定是從別處抄來的。於是我在小學時所受的委屈心理又為之再版一次。

時光如流水似的過去了,我在美國當教授了,遇到又一次類似的事件,不過我扮演的不是學生了,而是對方的角色。

有一個美國學生提出一篇學期論文,當作期末考試。我翻來覆去的看他這篇論文,不僅是風格清新,而且創意滿紙,令人不能相信是一大學生之作。

我很自然的懷疑他是從什麼地方抄來的。問題就這麼極端:如果是抄來的,只有給不及格;如果不是抄來的,那就太好了。我到圖書館查了兩天最新到的期刊,看看有無類似的東西,不得要領,於是請教一位同事,問他該怎麼辦!

我這位同事對我所提出的問題,倒顯得有些驚異。他說:「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。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。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,這是羅馬法的精神;文明與野蠻的分際,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。我覺得這是常識,你卻覺得這是個問題,好奇怪!」

聽了這一番教訓後,我倒是有什麼慚愧的感覺,而是想起中國文化中好多好多 莫須有與想當然的故事。

很多的時候...

很多人常把自己的觀念想法理所當然的套用在其它人的身上,總覺得別人就是該這麼做才是對的,才是正確的,造就了好多的莫須有罪名。把心寬一下吧! 沒有什麼一定是理所當然的!

上面的文章真是寫的太好了.....

應該由教育部統一發給全國甚至全世界每一位老師、教授呀........
 
相信大家從小到大都有過類似的情形發生.....

很難得做出一個值得驕傲的東西....

卻被老師說是抄來的.....

還有教是最討論老師、教授說只有很像的就當成是抄同學的....

全都退回不算分數......


記得小時候......

本人讀的國小是全台北某知名國小......
(在林X北路上)

雖然在那時學校已經算是挺開明的.....

算是不太在意成績有教無類的學校.....

不過還是有些老師會依成績好壞來認定這個小朋友乖還是壞......

曾經就有過同學抄本人的實驗報告記錄及心得....

結果卻被老師當成是本人抄他的......

因為那時他的成績比本人好....

而且本人那時也算是小小的惡名昭彰.........XD

所以就被老師罵了一頓......

當然那時已經五年級了........

很會頂撞老師了.....

那天就邊嗆老師邊重新弄給他看......

最後老師很敷衍的說他知道了還沒有道歉........


到了五專和二技後......

教授就非常的開明.........

要抄就抄呀......

不要抄得亂七八糟.....

至少要弄的像一回事......

重點是心得嘛......

考試的方面......

不管用什麼方法......

只要過程沒有亂掰和答案對就好.......

其他亂掰還真的不知道要怎麼算出來.....

用哪有方法有差別嗎?


學生付學費給學校來學東西.....

上課要睡覺看漫畫還是不來學校.....

本人認為那是學生自己的事.....

教授只管傳授給學生知識就行了.....

學生沒聽到那是學生自己的事....

是他們自己浪費父母或是自己的錢.....

學到的東西是學生自己的....

他們自己不學那是他們自己的事.....

以後畢業出來社會找不到工作.....

管他們以後是要去要飯還是要去搶劫甚至餓死街頭....

不關教授的事....

而且教授也不會內疚吧.......


當然....

國中國小的老師還是要多管小孩子的生活態度之類的....

五專以上的教授就不必管那麼多了....

以上全部為轉貼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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